土地及建物分件登記案件(房屋價款:新台
幣3440000元整;土地價款:新台幣5160000元整
)其主建號建物對應之基地權利範圍為:伸
港鄉伸東段417地號,權利範圍2484/100000。
規約另有約定空地上專用機車格一個。建
物坐落地號:伸東段417地號
幣3400000元整;土地價款:新台幣5100000元整
港鄉伸東段417地號,權利範圍2367/100000。
規約有約定空地上專用停車格一個及機車
格一個。建物坐落地號:伸東段417地號含
裝潢費含傢俱設備費
只顯示有房在賣的成交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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