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買賣案件於104年立契,104年3月18日送件
、104年3月23日建成地政事務所因共有人之
一提出異議駁回案件。爾後歷經共有人間
法律爭訟及和解於108年1月28日再次送件,
原案件過戶完成。
只顯示有房在賣的成交紀錄
第 1 / 2 頁